Monthly Archives: September 2007

不得不说两句

    有些事情本来很清楚,但放到中国,就可能变得不明不白。比如说南京有个叫彭宇的年轻人好心做了件事,扶了一下不知怎么会倒在地上的老太,结果官司打到现在,还被判赔4W多RMB。
    这件事从各方面来看,来推理,智力正常一点的人都能判断出事实的基本真相。
    然而这是在中国,而且老太的儿子有公安的背景。他们不但把彭宇告到了法院,还奉献了一出出丑恶可笑的表演——比如说无缘无故"弄丢"的笔录,以及后来又莫名其妙出现的被修改过的笔录;比如说某派出所所长的号称手机照片然后被当庭揭穿的伪证;比如说上镜头还要打马赛克说话没有逻辑的老太等等。

    而最后法院的判决也颇具搞笑的水平。我们的人民法官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的情况下,通过一步步ms严谨的推理,得出了就是彭宇撞老太的结论,然后根据此推理下了判决。不懂法的我尚且知道上法院要讲究证据,而我们的法官却在判决书中如此推理:(括号内是我的评论)
      "事发地是人多的公交车站,视线较好,事发过程非常短暂,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脱。"(那么多人,为什么要逃脱?)
      "从常理分析,彭宇是第一个下车,其与高老太相撞的可能性较大。" (仅仅是可能性)

      "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,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人者,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。"(纯粹胡扯+搞笑)
      "根据社会情理,在高老太的家属到来后,彭宇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的情形下,并让其家人送其去医院,然后自行离开,但他并没有这样做,其行为与常理相悖。"(好事做到底也有算与常理相悖?)
    根据以上没有逻辑可言的推断就能下判决,而放着证人的话不管,某所长的伪证也不管,某些"奇妙"的事(原始笔录消失等等)也不管,这就是我们的法制…

    仅仅是有公安的关系,就能歪曲事实颠倒黑白,不得不感叹,一不小心就被河蟹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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